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积极落实营商环境创新试点工作,推行分阶段整合相关测绘事项,构建了“多测合一”深圳模式,放管结合,激发市场活力,实现了工程建设项目全生命周期的测绘管理。近日,广东省自然资源厅印发通知,推介深圳经验做法,认为深圳工作行之有效、成效显著,将深圳改革举措向全省复制推广,供各地学习借鉴。
“多测合一”是指分阶段整合工程建设过程中规划、土地、房产、交通、绿化、人防等审批涉及的测绘事项,实现同一阶段“一次委托、成果共享”。
早在1993年,依托规划、国土、房产三合一的大部制改革,深圳率先具备了“多测合一”的组织基础。1995年确立了房建类竣工阶段“一套成果,共享互认”的工作模式,形成了“多测合一”的工作雏形。2006年发布了全国第一个地方性标准《深圳经济特区房屋建筑面积测绘技术规范》,首先在全国以地方标准的形式固化了“多测合一”探索成果。
近年来,按照国务院开展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试点工作要求,以及省、市工作部署,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在原有工作模式基础上扩充范围,进一步完善了“多测合一”深圳模式。
按照“应合尽合、能合则合”原则,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将工程建设项目中的勘测定界、地界放点与宗地图制作、不动产权籍调查等11个测绘事项,整合在立项规划许可、工程规划许可、施工监督、竣工验收4个阶段,分门别类制定事项清单,由建设单位自主选择一家测绘单位,承担一个阶段或者全流程的测绘事项,实现同一阶段“一次委托,成果共享”。
一、统一规范标准,减轻企业负担
在国家测绘标准的基础上,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制定了《深圳经济特区房屋建筑面积测绘技术规范》,该规范作为测绘业务共同的技术纲领文件,被规划、住建、自然资源、人防等部门共同认可、采用,避免了各部门对测绘标准的理解差异问题。
近年来,按照“多测合一”要求,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进一步修订技术标准,明确测绘计算方法、测绘成果格式、测绘报告样式等,协助市人防办制定《人防工程竣工测量技术指引》,使测绘业务内容更加完整。
以统一的技术标准为前提,实现了前后事项测绘成果的互认互享、无缝衔接,同一标的物只测一次,既可满足该阶段审批工作的需求,又可以应用于下一阶段,避免重复测绘。此外,立项规划许可和施工监督阶段的测绘事项,由财政保障实施,为工程建设单位减轻负担。
二、信息化赋能,实现成果共享
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将原有业务平台升级改造为“多测合一”业务生产与服务平台,涵盖日常地籍测绘、不动产测绘及成果审核、权籍调查、人防测绘等业务,满足了数据生产、业务办理、成果审核、数据共享、过程监管等需要。
平台实现了测绘数据在层级间、部门间、业务板块间互认共享、深化应用,横向可实时共享至住建、人防、城市更新等部门;纵向服务于土地出让、规划报建、预售许可、规划验收、人防验收、不动产登记、城市更新等业务审批,实现了“多测合一”成果的“一测多用”。
此外,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积极推动“多测合一”全流程网办,需进行成果审核的测绘事项,建设单位可在广东省政务服务网申请,无需到政务窗口提交纸质材料,实现网上预审与受理、网上审批、网上出件;申请人可自行上网查询、打印办理结果。让数据多跑路、服务对象少跑腿,达到利企、便民的目的。
三、强监管保质量,激发市场活力
一是,构建了政府主导、事业单位技术把关、市场主体共同参与的有效机制。行业主管部门进一步健全管理体系,印发《工程建设项目测绘市场监督管理通知》,从质量管理、成果审核、监督检查、行业自律、信用管理以及信息化等多个方面发力,加强行业监管,实现监管“无事不扰”而又“无处不在”,与市住建局、市人防办联合印发《工程建设项目测绘成果审核管理规定》,将测绘成果审核事项列入权责清单。
二是,发挥事业单位技术优势,统一测绘成果格式,严格测绘成果审核,建立测绘成果审核评分体系,对测绘产品存在的质量问题,分类赋予权重,进行量化评分,统计形成“一次性通过率”排名,为行业主管部门事后监管提供了有效依据。
三是,测绘市场完全放开,按照“非禁即入”的准入原则,不设地域限制等“门槛”,有相应测绘资质即可开展业务,建立了公开、公平、公正的测绘市场,充分激发了市场活力。
下一步,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将进一步优化管理办法,从法制层面固化管理创新举措;进一步完善技术规程,构建更加完整的、系统的标准体系;进一步提升测绘服务和保障能力,为国家“多测合一”改革工作提供更为优质的范例。
封面来源:深圳市商务局
文章来源: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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